宣星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宣星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温泉镇宣星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交易公告
经从发改投[2016]639号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温泉镇宣星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资金来源:由广州市2015年名镇名村专项补助资金解决。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三社修建水圳和拓宽社道;一社新围公园休闲设施建设、巷道维护、修缮和周边绿化整治。
2.承包内容及规模:包括三社修建水圳和拓宽社道;一社新围公园休闲设施建设、巷道维护、修缮和周边绿化整治。
3.发包价:449685.83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5.时间要求:计划从2017年月开工,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12日00时00分至2017年1月16日23时59分。
3.承包意向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六、本公告及修改、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布,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如有)。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建设项目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项目承包人的要求条件:
1.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设置。
八、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出现网络中断的,可以顺延1个工作日。
(二)网上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
(三)网上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十、网上随机抽取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小额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从化区温泉镇温泉大道383号
十二、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从化区温泉镇宣星村,自2017年1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施工类)
十三、建设单位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时,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填写工程项目申请,附件上传项目的审批、核准资料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工程发包价及预算情况和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月3日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建设单位发布的温泉镇宣星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 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施工类)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施工类)
6.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7.本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房建市政施工类)
8.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9.本公司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10.本公司认真研究了交易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同意监督部门做退出小额企业库处理。
承包意向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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