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广东省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广东省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广东省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 广东省省委大院内

1.2.3 工程范围: 广东省省委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总面积19059平方米,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空调、电梯、屏蔽室等维修改造工程。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委大院4号、10号和11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的复函》(粤发改资函[2007]305号) 。

1.2.6 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估算4861 万元。其中,本标段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估算 3900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 年。

1.2.9 合同范围:包括 d、 e 、 f 、 g 、 h 、 i 。

[注释] 从下列内容中选若干项:

(a) 可行性研究;

(b) 工程勘察;

(c) 修建性详细规划;

(d) 方案修改;

(e) 初步设计;

(f) 施工图设计;

(g) 编制施工图预算;

(h) 现场指导与监督;

(i) 编制竣工图;

(j) 设计咨询(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k)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l) 工程监理;

(m) 工程总承包。

[注释] 合同范围可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8年 7 月31 日,竣工日期为 2009 年 5 月31 日。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证书。

[注释] 可删除不需要的资质证书内容。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果勘察设计中标人不符合勘察资质,应将勘察任务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勘察企业。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资格:

建筑 或相近 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注释] 可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定

1.6.2 集合地点: 广东省省委大院东门(珠岛宾馆牌楼)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00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15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3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2.2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1.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每米 元进行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注释] 勘察设计招标的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综合包干单价每米100元。勘察招标的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由投标人报价,综合包干单价每米不宜低于100元。

1.7.4 市政工程的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以及测量工程费用,根据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7.5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委托设计咨询的范围和内容。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咨询费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工程造价×0.4%─工程设计费×1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基准价=工程设计费×10%

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工程造价×0.3%─工程设计费×10%

[注释] 根据委托设计咨询的内容逐项计费。设计咨询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3 设计咨询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设计方案文件后 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咨询报告,在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后 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如果全过程咨询,在接到设计文件后 工作日内提交咨询意见。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

1.11.4 传真号码: ***-********

1.11.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

1.12.3 传真号码: ***-********

1.12.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2.5 网址:http://www.gzcc.gov.cn


1.13 招标人

1.13.1 名称: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10 广州市流花路97号

1.13.3 联络人:江汉玺

1.13.4 电话(手机)号码: ***-********

1.13.5 传真号码: 36234861

1.13.6 电子邮箱GDLX2002@126.com


1.14 招标代理机构

1.14.1 名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160、广州市陈岗路2号大院4号首层

1.14.3 联络人: 万 工

1.14.4 电话(手机)号码: ***-********

1.14.5 传真号码: ***-********

1.14.6 电子邮箱: gz********@126.com招标公告附件1省委.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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