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赣县生态园林工程示范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Y2016-GX-C037/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赣县生态园林工程示范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1、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方案可行性分析;
2、河岸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
3、河道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
4、重金属污染河岸带生态修复规划;
5、可研报告书编制、工程量估算及投资估算;等详细服务要求见“三、采购服务要求”。
| ¥298000.00
|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7、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县梅林镇梅林大街38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5900元整,须在2017年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或现金缴存的方式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承诺函,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7年1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赣县财政局对面移民办八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出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政府采购政策:
8.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8.2中、小、微企业
8.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2.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3环保产品
8.3.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8.4监狱企业
8.4.1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中包含监狱企业的,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总价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5支持创新企业
8.5.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联系方法: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赣县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梅林大街38号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大街武装部
电话/传真:
****-******* 联系人:肖女士
邮箱:
********05@qq.com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电话:
****-*******开户名: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赣县支行
账号:
****************215
监督电话:
****-*******网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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