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贵安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路基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LGSGADD201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安顺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施工各标段承包人已确定,中铁三局集团第六有限公司作为路基第一合同段中标人。本项目对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起点接安顺开发区黄果树大街终点,终点接镇宁南北大街起点,线路全长16.89km。本标段为路基第一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0+000~K4+000,全长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路设计时速为6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

公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设计荷载:城-A级;

设计速度:主路设计速度:60km/h,辅路设计速度:40km/h。;

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

坡:车行道横坡1.5%,人行道横坡2%。

1.4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

1)路基工程

1、路基挖土方数量为:8.4万m3;路基挖石方数量为:98.5万m3;改路挖方数量为:3461.11m3。

2、路基填方数量为:土方23.49万m3;改路填土方数量为:3.99万m3。

3、软土地基处理:换土垫层2138m3

4、路基防护工程:M7.5浆砌片石1.45万m3;M10浆砌片石47.43m3;C20预制混凝土镶边石86.4m3;C20片石混凝土2757.2m3;C25混凝土1341.69m3;C25预制混凝土镶边石540.96m3;C25片石混凝土2326.83m3;C30混凝土1562.12m3;C50混凝土6.82m3.

3)桥涵工程

本标桥涵工程:大桥669m/1座、344.92m/1座、102.08m/1座,中桥80m/1座。涵洞171.02m/2道。包括上跨沪昆高速高架桥、上跨沪昆铁路高架桥、下穿安普高速桥梁工程、起点段石油管道保护桥、K0+140.569箱涵、K1+232.25箱涵。共预制30m小箱梁203片,91片40m小箱梁片,13m空心板49片。

1、混凝土工程:M7.5浆砌片石448.84m3;M10浆砌片石24.54m3;C15混凝凝土676.93m3;C20片石混凝土6407.20m3;C25混凝土1368.61m3;C25片石混凝土11831.33m3;C30混凝土23381.8m3;C40混凝土880m3;C50混凝土23537.07m3;C50聚丙烯纤维混凝土2677.6m3;C50钢纤维混凝土86.32m3;

2、钢筋工程:8977.5T;

3、桩基共计:1739.68延米;

4、涵洞工程:共2座,均为钢筋混凝土箱涵,共计171.02延米;

4)给排水工程

1、混凝土工程:C10混凝土131.64m3,C15细石混凝土9.58m3,C15混凝土66.69,C25混凝土640.73m3,C30混凝土70.64m3;

2、钢筋工程:60.68Kg

计划工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见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年产建筑钢筋(长材)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钢绞线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钢材、钢绞线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提供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两个及以上)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及信誉评价的证明材料;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受在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4.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的原件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5所有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钢材、钢绞线每包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汇购买,购买时要注明购买包件号(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路基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西秀支行账号:****************0131,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注明所购买物资名称、包件号、项目名称。

4.2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5 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0日10:00时,地点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幺铺镇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安大道项目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唱标函中,供评委评标时使用。

7.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路基第

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幺铺镇中铁三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安大道项目部

联 系 人: 姜文国、赵国红

电  话: 181*****711130*****949

电子邮箱: gaddxmb@163.com

2017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路基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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