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巴东县森林公安局业务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巴东县森林局的委托,就其所需业务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BDZFCG*******(3)

二、项目名称

巴东县森林公安局业务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内容

A包(办公设备:装订机、刻录机、液晶投影仪、音箱音响组合套装、碎纸机)、B包(电器设备:空调、冰箱、消毒柜)、C包(办公家具: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条桌、主席台桌、椅子、柜子、书架、接待椅)(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

A包(办公设备)6.1174万元、B包(电器设备)10.5779万元、C包(办公家具)11.1066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

2. 投标时,以下所列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除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外,还需将以下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袋带至开标现场与响应文件同步递交,以供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如未另行单独递交的,资格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1年内任一月份缴税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1年内任一月份缴费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受过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

(6)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七、询价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元月13日至2017年元月17日23:59时前登录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444300.org/),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下载询价文件等资料(可以不办理CA锁,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本项目不收取询价文件资料费,询价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元月17日23:59时,在此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等资料。

八、保证金交纳

1.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A包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B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C包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元月19日 8时59分前。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交纳保证金(如有分包,需分包交纳),以保证金到达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2.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其它交纳方式。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必须与网上注册登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符,否则造成保证金交纳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询价文件第一章)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元月19日9:00时。

2.递交地点: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308室)。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17年元月19日9:00时。

2.询价地点: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308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东县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王祖该

联系电话:183*****498

集中采购机构: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熊玉兰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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