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紫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
南昌市紫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
南昌市紫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经洪发改投字[2007]13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南昌市紫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西起昌东大道,东至瑶湖大桥,总长约5300米。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进行:其中一标段为机动车道、慢车道(K0+019.63~K5+360)沥青路面及机动车道( K0+019.63~K5+360)路面病害处治,造价约为5600万元;二标段为慢车道(K0+019.63~K5+265)道路排水工程(沥青路面除外),造价约为2400万元。
三、工程建设地点:南昌高新区。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要求:一标段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二标段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3、投标单位可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为市政公用壹级注册建造师。
5、企业施工业绩要求:一标段施工投标单位须在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承担过2000万元或以上的沥青路面摊铺工程施工,二标段施工投标单位须在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承担过2000万元或以上的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企业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人将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报名人过多时,招标人将择优确定不少于七家的正式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竞标。
八、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至2008年3月11日17:00(不含工休日、节假日)
报名地点:南昌招标投标中心(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五楼)
招标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13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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