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索 引 号:********7/2017-0008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 成文日期:2017年0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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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汕头市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改造项目经过专家唯一性论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就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CD201701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578.4920万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
“平安澄海一期”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下简称“平安澄海一期”)采用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建设、区政府租用、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模式,项目产权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所有,现租赁期满。按照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技术要求,澄海公安分局经调研,确定在原“平安澄海一期”标清系统的基础上进行高清化升级改造,将163个标清视频监控点及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安全使用规定的技术要求,符合SVAC国家标准的高清视频监控点要求,视频图像质量标准达到高清200万像素以上,并按照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和视频专网联网平台建设的实际需求,升级改造后系统的业务数据必须并入到平安汕头二期平台进行管理使用。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和说明:
(一)“平安澄海一期”监控点位的重要性不可替代。该项目是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澄海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的视频监控点覆盖了我区最重要的部门、场所、道路和复杂部位,点位的重要性不可替代,为服务“防范、打击、管理、维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广东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上报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备案,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必须基于原有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前端监控点的高清化和智能化升级。
(二)“平安澄海一期”项目的产权归属问题。本次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原有系统上实施,而原“平安澄海一期”项目产权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三)“平安澄海”的平台统一性及数据安全性。鉴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系统建设的需要和视频专网联网平台建设的实际需求,本次升级改造后系统的业务数据必须并入到平安汕头二期平台进行管理使用,因此项目并入对接技术要求十分高;同时,现有的平安澄海一、平安汕头二期系统的数据库中已储存有多年来大量的业务数据,相关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都需高度重视。信息资料比较敏感,一旦泄露会造成不良后果。而平安汕头二期项目也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投资负责实施建设与运维服务,同一供应商可便于解决复杂的系统对接技术及数据安全问题。
(四)项目的施工影响及工期问题。本次拟采购项目是在原“平安澄海一期”监控点位的基础上进行高清化升级改造,路面施工工程量大,向原有供应商采购,原系统中部分设备可利旧使用,既能避免重复建设,又能确保项目在施工时有效地减少路面开挖,避免对道路的损坏和交通的影响,既能节省投资,又能大幅缩短项目建设工期,提升效益。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地址:汕头市海滨路49号。
四、论证小组成员:
专家1姓名:林跃烽,工作单位:汕头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2姓名:陈炳生,工作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公园管理所,职称:工程师。
专家3姓名:张宏彬,工作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级讲师。
专家4姓名:朱庆洪,工作单位:汕头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汕头生产力促进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五、论证小组论证意见: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
六、公示时间:请有关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三)财政部门: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2017年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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