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300000000316002799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九溪改造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E5300000000316002799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九溪改造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九溪改造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经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玉溪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工程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九溪改造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招标编号:E****************799)。
2.2工程建设地点:玉溪江川区九溪镇。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改造修缮项目,将原九溪机动车检测站改造修缮为车辆管理所。本项目主要改造修缮内容为:办公楼、办证厅、食堂、车辆外观检查间、环保检查间,公厕、大门、围墙、室外场地附属设施及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及办公智能化、安防、门禁、广播等,改造总建筑面积8806.1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1)施工阶段: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送审、协助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商务条款的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每年或在年末对项目资金计划投资控制做出书面报告;(2)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及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及其他后续服务。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完成。
2.6编制质量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配合完成咨询成果相关的审核、备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 企业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规定办理入滇信息登记。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
3.5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办事处参与投标:不接受;
3.6 本项目企业类似业绩:2013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工程结算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其中一类,以委托造价咨询合同或业主评价或加盖有委托人公章及投标人公章的造价咨询成果为准);
3.7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取得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2013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工程结算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其中一类)(以委托造价咨询合同或加盖有委托人公章及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造价咨询成果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经劳动合同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予以证明。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9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或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内载明的有效期包含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当天(投标企业自行查询)。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可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环山北路西侧的嘉阳商业城第7栋第3层(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为准)、(4)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造价咨询合同或盖有注册章及委托人公章的造价成果为准)、(5)省外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由委托人购买时提供)、(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由委托人购买时提供)。
以上资料第(1)(2)(3)(4)(5)(8)项核验原件并额外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第(6)(7)项提供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玉溪市玉带路29号 | 地 址:玉溪市环山北路西侧的嘉阳商业城第7栋第3层(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
邮 编: | 邮 编:650032 |
联 系 人: 李智 | 联 系 人:郑艳 |
电 话: 139*****866 | 电 话: 147*****12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47*****125 @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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