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公安局 的委托,拟对 演播设备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612-010-0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演播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3,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高标清非线性编辑系统 | 1 | 套 | |
2 | 笔记本非线性编辑工作站 | 1 | 套 | |
3 | 显示器 | 1 | 台 | |
4 | 便携摄像机 | 2 | 台 | |
5 | 便携摄像机 | 2 | 套 | |
6 | 摄像机脚架 | 2 | 套 | |
7 | 存储 | 1 | 台 | |
8 | 提词器 | 1 | 套 | |
9 | 数码相机 | 1 | 套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 年01 月13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19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1 月24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1 月24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1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8号 |
联系人:惠州市公安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00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联系人:陈凤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64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null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陶月华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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