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果-赛景区盘山景观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霍城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果-赛景区盘山景观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霍城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果-赛景区盘山景观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霍城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果-赛景区盘山景观道路建设项目)经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县发改2016】116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霍城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果-赛景区盘山景观道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果赛景区松树头
2.3 本次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一标段:新建标志性大门(含大门两侧人行道、挡土墙、山体防护、亮化、绿化、山体浮雕及诗篇佳句等)。
2.5 二标段:施工监理
2.6 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23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参加一标段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息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要求凡参加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满足建筑工程丙级和市政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凡参加一标段的投标企业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15年新资质可以只提供带二维扫描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区外施工企业仅限一级,建筑专业一名、市政工程专业一名、水利水电专业一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包括建筑、市政、水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2016.7-2016.12),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进伊登记手续,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以上证件为原件,并同时携带四套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公证件。
4.2凡参加二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供监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总监理工程师1名(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3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本项目人员班子在本单位近半年(2016年7月-2016年12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近三年类似监理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记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进伊登记手续,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并同时携带四套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报名。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3日至 2017年1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 时,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5万元,二标段50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仵荣升
电 话: 139*****778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寒
电 话:****-*******
监督单位: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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