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娱乐设备/其他娱乐设备

采购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惠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1月13日 15:49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9:00至2017年01月19日 17:00
预算金额¥4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江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陶小姐****-*******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Z********-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公安局

地址:惠州市江北

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9:00至2017年01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3.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9:00至2017年01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Z********-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3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详见谈判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高标清非线性编辑系统

1

2

笔记本非线性编辑工作站

1

3

显示器

1

4

便携摄像机

2

5

便携摄像机

2

6

摄像机脚架

2

7

存储

1

8

提词器

1

9

数码相机

1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注:09:00至0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

地址:惠州市江北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6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6001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 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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