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设备招标公告

计量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计量所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RWZB-2016-518-1 下达编号:PT[GK]********0193

二、招标货物名称:计量设备采购

合同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

最高限价

(元)

交货期

1

1

便携式气流分析仪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138万

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2

血透分析仪

1套

3

输液泵/注射泵分析仪

1套

4

除颤器起搏器分析仪

1套

5

多参数模拟仪

1套

6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血流测量部分)校准设备

1套

7

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

1套

8

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检定仪、通用频率计数器

1套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三、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17日

2、招标答疑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7日09:00时

四、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www.pt.fjzfcg.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五、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答疑、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B。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主要人员的材料);

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七、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040002572。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帐号—****************01。

八、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注册,且应在“资料下载”中下载“CA控件及供应商标书制作工具”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以供存档使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另外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九、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还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卡到开标现场,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的、未携带的或所携带的CA卡未能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十、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一、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需从网上系统报价后打印出来盖公章,无需再自行编写,开标一览表不能与投标文件一起封存,需另行封存,打印出来的一览表与系统上不一致时,以系统上的报价为准。如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体现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需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十二、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B

联 系 人:小吴

电 话:****-*******

邮 箱:flrwzb@163.com

邮 编:351100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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