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禄劝县马鹿塘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年禄劝县马鹿塘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禄劝县马鹿塘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农综办[2016]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马鹿塘乡普福村委会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40.1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渠道2条,总长度1.42km;新建泵站1座;新建低压管道灌溉400亩,其中,铺设PE管道11.28km,新建水池8座,给水栓277个。新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3.0km。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人要求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1(具体数量,类似项目业绩期限为近5年内)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第四条要求“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应当在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文件中载明: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1-13 15:50至2017-01-20 15:5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2-07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东街2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159*****94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楼B4号
联 系 人:刘俊龙
电话:187*****6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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