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高庄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E2017-XJ-075/1 三、采购人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高庄管理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139*****2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大米(10KG) 1127份 长粒香,国标二级及以上,非转基因。 2、面粉(10KG) 1127份 国标特制二等及以上,非转基因。 3、食用植物油(5L) 1127份 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国标二级及以上, 非转基因食材。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31035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询价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询价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 3、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询价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7年1月19日下午14:30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楚 马 超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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