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警上海总队医院耗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武警上海总队医院耗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警上海总队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2017年武警上海总队医院耗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请各家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简要内容:
1、最终用户 :武警上海总队医院
2、地 址:长宁区虹许路831号
3、招标内容 :医院耗材设备(包件1口腔科耗材采购、包件2神经外科耗材采购、包件3心内科起搏器耗材采购、包件4钠石灰采购)。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件,投标报名人可选择其中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每家投标报名单位最终只能承接其中一个包件。
4、资金来源 :总队预算
5、招标文件将在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6、发售时间: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8日每天9∶3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地点: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706室
8、联 系 人:季芸芸、商杰
9、E-mail:sinjorhaha@163.com
10、 联系电话:180*****728、137*****122
11、 传 真:********
二、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在本市设有技术服务机构、合法销售渠道、固定办公场所;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产品登记表;
7)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8)生产企业授予投标代理商的《授权书》(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9)代理商法人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投标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12)上海市医保代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产品登记表;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生产企业授予投标代理商的《授权书》(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6)代理商法人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投标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9)上海市医保代码。
注:
1)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证照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若以上证照正在年检,请出示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年检证明。逾期递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的,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当场领取招标文件一份;
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提疑与答疑:
1、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一次性提出并在
2、招标方于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15日下午13:30 止(北京时间) ,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分钟前到达投标地点办理投标登记等相关手续。
七、投 标 地 址:长宁区虹许路831号卫训队楼1楼会议室
八、开 标 时 间:2017年2月15日下午13:30 止(北京时间)
九、开 标 地 点:长宁区虹许路831号卫训队楼1楼会议室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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