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县金川街道夹江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县金川街道夹江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第328期 常山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金川街道夹江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2016-328号
2017年1月13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金川街道夹江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常山县水利局 以常水[2016]144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金川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山县金川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31万元。
2.3 招标内容:坝体护坡,衬砌溢洪道,道路修建,溢洪道整治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六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省水利厅聘用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已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常山监管办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的通知》(常监管办[2015]4号)的规定。
3.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反之视作自动弃权。
3.3根据浙水建[2008]13号规定,招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外省企业执行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
3.4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无不良行为档案及黑名单记录查询,如中标后有举报,经核查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名单报送检察院,请检察院协助核查该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记录,如有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是指被国家、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四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并在公示期内的记录)。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开标前须按规定向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席位费800元。
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资料费2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提交方式及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前附表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招标公告与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九、联系人:
招 标 人:常山县金川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金川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双井弄4号三楼
邮 编:324200 邮 编:324200
联 系 人:曾志泉 联 系 人:陈宏庆
电 话:138*****228(668228) 电 话:****-*******(6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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