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招标公告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招标公告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招标中心受包钢生产部委托,对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项目编号:SCB-1701-YU-C-058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 标段名称 | 规格型号 | 规格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吨) | 数量(吨) |
1 | 稀土钢板材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厚度≤14mm) | 详见技术协议 | 厚度≤14mm | 33.5 | 270000 |
2 | 稀土钢板材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14mm<厚度<16mm) | 14mm<厚度<16mm | 43.5 | 30000 | |
3 | 稀土钢板材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厚度≥16mm) | 厚度≥16mm | 43.5 | 30000 | |
4 | 包钢薄板厂热轧钢卷委外加工切板(≤14mm) | ≤14mm | 30.5 | 12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50万元。
3.2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环保资质(即生产企业要具备颗粒物组织、SO2和NO2的最高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限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号:150*****680********7-00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
【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9万元,标段2:1万元,标段3:1万元,标段4:3万元。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680********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401房间。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上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电话:****-*******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包钢生产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指挥中心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王先生(发售文件) ****-*******
姚女士(项目咨询) ****-*******
传 真:****-*******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7年1月13日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招标中心受包钢生产部委托,对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项目编号:SCB-1701-YU-C-058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 标段名称 | 规格型号 | 规格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吨) | 数量(吨) |
1 | 稀土钢板材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厚度≤14mm) | 详见技术协议 | 厚度≤14mm | 33.5 | 270000 |
2 | 稀土钢板材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14mm<厚度<16mm) | 14mm<厚度<16mm | 43.5 | 30000 | |
3 | 稀土钢板材厂钢卷委外加工切板(厚度≥16mm) | 厚度≥16mm | 43.5 | 30000 | |
4 | 包钢薄板厂热轧钢卷委外加工切板(≤14mm) | ≤14mm | 30.5 | 12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50万元。
3.2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环保资质(即生产企业要具备颗粒物组织、SO2和NO2的最高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限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号:150*****680********7-00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
【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9万元,标段2:1万元,标段3:1万元,标段4:3万元。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680********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401房间。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电话:****-*******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包钢生产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指挥中心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王先生(发售文件) ****-*******
姚女士(项目咨询) ****-*******
传 真:****-*******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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