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七孔景区栈步道、园林景观星级公厕、休闲亭廊及服务设施项目带资代建邀约公告
大小七孔景区栈步道、园林景观星级公厕、休闲亭廊及服务设施项目带资代建邀约公告
大小七孔景区栈步道、园林景观星级公厕、休闲亭廊及服务设施项目带资代建邀约公告
大小七孔景区栈步道、园林景观星级公厕、休闲亭廊及服务设施项目带资代建邀约公告
各竞选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大小七孔景区栈步道、园林景观星级公厕、休闲亭廊及服务设施等工程由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邀约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带资代建合作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邀约人
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大小七孔景区栈步道、园林景观星级公厕、休闲亭廊及服务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概况
1、大小七孔景区栈步道、园林景观星级公厕、休闲亭廊及服务设施等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古桥改造2座、改造景观吊桥1座、新建景观桥1座、码头240平米、景观绿化亮化、边坡治理728240平米、木栈道/木平台\观景台4406平米、栏杆20KM、自行车(人行)道7802平米、稻田、油菜花田162977平米、药谷种植区55848平米、花海22215平米、水体改造净化70165平米及灌溉、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22千米、东门服务中心约1200平米、新建及改造公厕22座、服务用房(含租赁中心及培训中心)1543平米、商铺亭廊1378平米、广场47442平米、道路59853平米、停车场1610平米、游乐器材3群、打造民族村寨3处等。
2、总投资约6.51亿元(含前期其他费用),其中直接工程费用约6亿元。
3、工期要求:项目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前全部完工(部分项目必须6月30日前完成,具体另行约定)。
四、受邀人资质等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须交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存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账户,在中选并签订协议后,该资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不可接受联合体竞选。
6、受邀约人不得挂靠资质,中选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7、在本次景区体质升级工程项目中,已获得2次比选的中选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工作。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文件购买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下午17:00,正常上班时间内接受受邀人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力达路政务中心三楼),联系人:蒙女士,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邀约人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二)受邀人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须持下列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邀约项目保证金
受邀人应在2017年1月19日18:00前向邀约人指定账户汇入人民币300万元竞选保证金并于2017年1月20日10:00前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换取竞选保证金收据。评审结束后,中选人的竞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中选人承诺的履约保证在评审结束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未缴纳的视为弃权并不退还 300 万元的保证金。顺延第二家为中选单位,依此类推。
六、受邀人提交竞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7年1 月20日上午8:30-10:00将按要求密封后的竞选文件现场提交,逾期提交的,邀约人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力达路政务中心三楼)。
七、项目评审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17年1 月20日上午10:00。
2.比选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八、邀请带资代建说明
1、凡参与本次项目竞选的受邀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邀人自行承担。
2、邀约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受邀人均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邀人承担。
3、该项目建设费用以2004年《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黔建施通[2011]564号、黔建施通[2016]148号和荔波县2016年12月地材价,最终按合同约定并经审计后结算。
4、该项目在实施中实行跟踪审计。
5、经确定的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以周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倒排工期进度计划供邀约人监督执行,邀约人在按中选人提供的倒排工期计划进度督促检查中,如发现因中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按进度计划完成,每延迟一天扣履约保证金10万元,延迟超过20日,邀约人即有权对中选人进行清退,剩余保证金作违约金归邀约人所有,不再退还给中选人。对中选人已完成的工程,工程款只按50%予以支付,工程款的确认以荔波县审计局审计的金额为准,支付期限为2017年12月底前。
6、比选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确定合作者,以得分最高者确定中选人。若出现2个以上得分最高者并列,按《荔波风景名胜和旅游景区政府投资提质升级重点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试行)》相应条款选定第一中选人,如仍无法选定,则报指挥裁定后,选定中选人。若得分最高者放弃中选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得分高低依次顺延确定中选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邀约公告在荔波县人民政府、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竞选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荔波支行
开户名:荔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405 0431 0902 4966 001
十一、邀约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蒙利辉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97@qq.com
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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