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村垃圾压缩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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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村垃圾压缩站工程[JG2016-939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汕头市潮阳第七建筑总公司合格
2广东荣基鸿业建筑工程总公司合格
3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4广州君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5广东汉鑫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6廉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7广东省国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8广州市番禺区沙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9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0广东国基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公示时间:2017-01-14 00:00至2017-01-16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186*****38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附件:148*****18422.PDF" target="_blank">资审报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压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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