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电话营销新增线上分期产品招标公告
信用卡电话营销新增线上分期产品招标公告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电话营销新增线上分期产品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招标编号:HRXJ_ZH_********02003
三 、采购招标内容:见附件一
四 、投标人资格
4.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具有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能力,且:
4.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
4.1.2 注册资金在300万(含)元以上;成立时间2年以上;
4.1.3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4.1.4 2014-2016年期间有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营销经验,且提供业绩情况及成功案例(完整合同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2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供应商公司注册地为本地或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年限不少于1年)。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提供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电销人员管理方案、信息安全管理方案、人员稳定性管理等。
4.5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技术文档管理、业务情况记录、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及措施、服务标准、安全保密措施、突发事件及重点项目的服务承诺等。
4.6提供投标人管理制度文件,内容应包括考核评价、晋升退出机制、培训制度、员工行为规范、风险控制措施、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案等。
4.7提供财务信息,包括税务登记证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情况等。
注:请在提供的资料中标注具体所属资料内容。
五、 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5.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名并通过招标人的资格审查。
5.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申请书(见附件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如未实行三证合一,则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华融湘江银行投标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五)(已向招标人提供过相关资料并已在招标人供应商库中的,无需再发送此申请表)、 企业工商公示信息(可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商业银行信用卡电话营销经验的至少一个成功案例的扫描件(详见投标人资格4.1.4),本公告中4.4-4.7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5.3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即2017年1月13日18时起至2017年1月20日18时止,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geyi@chamc.com.cn邮件内容请载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投标项目等基本情况(邮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M)。
5.4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六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 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
6.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招标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信用卡电话营销新增线上分期产品项目并注明公司名称。提交保证金的公司账户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申请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5 在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结束后,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6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1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6.6.2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六)
申请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7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自华融湘江银行官方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7年1月25日9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现场递交。
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水岸财智中心南栋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办公大楼1905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评标及开标
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月25日9时开标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水岸财智中心南栋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办公大楼1905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培训等情况进行资格审定,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9.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 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投标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所有投标人的材料不予退还。
10.4招标人根据最低价格法评定,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事项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
E-mail:geyi@chamc.com.cn
招投标流程、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并可咨询招标联系人。
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等问题,可联系技术事项联系人。
事项联系人:宋淡宜__
联系电话:****-********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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