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项目)已由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的批复》(长城能化计【201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

2.3建设规模: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项目包括:1.BYD框架内防腐涂刷、工艺管道修复、电气修复(拆除、安装)、仪表修复(拆除、安装)以及保温、劳动保护楼梯平台、附属部件等;2.BDO装置废催化剂厂房设备、BDO装置催化剂储罐框架、BDO装置-板框压滤机厂房(集束框架)、BDO装置-内管廊(第二套)工艺管道安装、电气安装、仪表安装以及保温、劳动保护楼梯平台、附属部件等;3.静设备修复:甲醇塔、粗BYD储槽、集液罐、密封水槽、缓冲液储罐、催化剂制备罐等,主要包括:设备本体修复、设备防腐恢复、保温恢复、设备操作平台及安全防护修复等,其中主要安装包括设备:泵安装13台;独立搅拌器4台;甲醇塔;粗过滤器2台;精过滤器2台;缓冲液储罐1台;催化剂制备槽1台;催化剂贮槽2台;1.5m3立式储气罐1台;滤液罐1台;废BYD催化剂过滤器1台;粗BYD贮槽1台;甲醇塔再沸器1台;工艺阀门、过滤器、阻火器、疏水器等安装;照明、火灾报警等安装等安装;流量计、变送器、液位计、有毒气体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气动调节阀等。

2.4建设投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提供。

2.5计划工期:94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2月15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17年05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5月25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BDO装置炔化二套区域恢复与完善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拆除工程、设备安装、工艺管道修复、工艺管道安装、电气安装、仪表安装、单机试车、仪表系统调试、消缺、项目“中交”、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技术服务、试验、检验、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等所有工作。其中项目无损检测由招标方另招标确定检测单位执行。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A2)、压力容器(A2)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年以来有 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无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2年以来有类似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2年以来有类似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2年以来有类似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 2017年1月 20日(工作日,每天09时 00 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315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购买费的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36 行号:********0015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购买标书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图纸押金 0元,本次招标提供电子版图纸。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36 行号:********0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7年 02月09日09时 00分至10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9日 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6.4递交地址: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9日 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7.3开标地址: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王文;

电话: ****-******* 138*****916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qq.com。

10.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名称: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恢复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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