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16DF-CGXM-123号
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经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我公司受弥勒市公安局委托,就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一、采购货物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
二、采购货物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弥勒市看守所;
2、项目要求:按照甲方给出的设计方案做出施工方案并配备完整的设备,满足甲方的需求,生活污水每天处理量需达到75m?,并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预算金额:577000元;
4、设备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后终身提供维修服务,仅收成本费;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工期:中标后60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供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验收标准执行验收。
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投标的还须具备: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相关经营范围;
(2)谈判申请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安装调试,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代理书);
(4)投标供应商具有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资质;
四、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13日—2017年01月18日,8:00—11:30时,14:00—17:30时;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等至招标公司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谈判单位自行查询,开标前提供即可。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01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
招标人:弥勒市公安局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戴文秀
联系电话:135*****0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
联系人:沈媛媛
联系电话:****-*******
2017年0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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