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16DF-CGXM-123号

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经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我公司受弥勒市公安局委托,就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一、采购货物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

二、采购货物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弥勒市看守所;

2、项目要求:按照甲方给出的设计方案做出施工方案并配备完整的设备,满足甲方的需求,生活污水每天处理量需达到75m?,并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预算金额:577000元;

4、设备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后终身提供维修服务,仅收成本费;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工期:中标后60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供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验收标准执行验收。

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投标的还须具备: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相关经营范围;

(2)谈判申请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安装调试,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代理书);

(4)投标供应商具有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资质;

四、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13日—2017年01月18日,8:00—11:30时,14:00—17:30时;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等至招标公司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谈判单位自行查询,开标前提供即可。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01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

招标人:弥勒市公安局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戴文秀

联系电话:135*****0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

联系人:沈媛媛

联系电话:****-*******

2017年0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污水处理 看守所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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