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基地国际创新产业园F座202厂房租赁招标公告

新材料基地国际创新产业园F座202厂房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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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材料产业基地(国际创新产业园)F座厂房202室租赁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定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10时,对广东新材料产业基地(国际创新产业园)F座厂房202室进行竞投出租,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租赁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参与。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租赁要求

1、标的物所在位置:里水镇中金路2号广东新材料产业基地(国际创新产业园)F座厂房202室。

2、标的类型及面积:厂房;套内面积1273平方米。

3、承包要求:

①该物业用作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领域生产制造。

②租赁物及现有水电设施按现状出租,该物业楼层高度4米,承重350公斤/平方米,电梯有货梯和客梯至楼层。

③承租方需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擅自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互换。如有违反的,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④承租方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建手续,不得擅自改变楼宇结构,不得住人。

⑤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要求进行装修和生产经营,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⑥承租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对所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和机器设备安装时,须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如需在外墙加装空调、抽风设备或标识物等的,须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能实施。

⑦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在提前3个月通知出租方,3个月为双方知会期,承租方租金照常支付,三个月期满后合同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回给承租方。承租方若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导致出租方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须在完全履约的情况下一次性赔偿3个月租金给出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若承租方单方面毁约的,除一次性补偿3个月租金给出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外,出租方有权继续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⑧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 三个月期满后合同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回。

⑨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合同两年内须取得专利受理申请通知书,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⑩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物业租赁期限

1、租赁物免租期为1个月,免租期内不收取租金但收取基础设施维护费,租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每月缴付,承租方于每月的10日前缴付当月租金以及基础设施维护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当月租金以及基础设施维护费(费用按照实际天数进行折算)。出租方在收到相关费用10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给承租方(租金及基础设施维护费均包含开票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开具相关收据)。

三、物业交易底价及基础设施维护费

1、交易标的物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1元/月/平方米,每三年递增10%。物业分摊系数为1.56,租金计算公式:实收租金=租金交易价×套内面积×分摊系数(1.56)。

2、交易标的物聘有物业服务团队,每月需要缴交基础设施维护费1.2元/平方米(费用计算公式=1.2×套内面积×分摊系数(1.56),每三年递增10%,含开票费用)。

3、交易标的物配有一定面积的宿舍,承租方可按相关要求向出租方申请使用,保障性住房租金单价收取13元/平方米/月,实收租金=租金单价×测量建筑面积(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宿舍每月需要缴交基础设施维护费1.8元/平方米。(需另行签订《广东新材料产业基地(国际创新产业园)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协议书》)

(以上费用按测量建筑面积收取,含开票费用,每三年递增10%。)

四、竞投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65534元,作为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不弃标、按时签订合同的保证。竞投意向人需把竞投保证金存入至以下账户中(转账人应与竞投意向人名称一致并从其账户转出,不接受竞投意向人下属单位的转账),并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5:00前到账,否则取消竞投资格,不交纳竞投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投,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收款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和顺支行

五、报名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3、竞投人所从事的行业必须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领域。

六、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报名的,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书(附件一)

3、项目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拟引进类别的认定材料。

七、竞投须知

1、本物业租赁项目采用参照拍卖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叫价或报价,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凡交纳竞投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中途无故退场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3、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并在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视为该竞投人以底价竞得。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只有一个的,视为该竞投人以底价竞得。

4、竞得人必须于竞投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招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八、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可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所二号楼一楼)报名时出租方需审查有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报名竞投,未报名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投。

九、开标时间

已报名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携带相关资料到里水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楼进行竞投,(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逾期恕不接受。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复印一份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竞投单位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竞投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竞投的,本人应亲自参加竞投,不接受委托。

4、竞投承诺书原件。

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原件。

十、本次竞投不集中时间察看现场,意向竞投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察看。

十一、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招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2号1407室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租赁 产业园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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