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乡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金乡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乡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一)名称:金乡县公安局
(二)地址: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山街北段
(三)联系方法:(0537)Tel:*******;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济宁金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金乡县城区荷香东路路北临湖丽舍(奎星湖花园B)15号楼一单元54室
(三)联系方法:(0537)Tel:*******;Fax:*******;Email:jnjc2010@163.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金乡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A包
(二)项目编号:JXCGWT(2017)-GK-0001(A)
(三)采购内容:
|
金乡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A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 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违法记录; 5.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81.docx">A公开招标说明.docx |
招标
|
济宁金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