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盐承储业务资格招标_SC[2016]5558公开招标公告

储备盐承储业务资格招标_SC[2016]5558公开招标公告


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二次)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_储备盐承储业务资格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2016]5558(2次)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_储备盐承储业务资格招标

三、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省级储备盐承储企业

2家(2000吨)

服务期限:储存期限为3年,自储备盐入库验收之日起计算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招标文件无修改,首次已经报名的供应商无须再次报名。二次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评标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九、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项目经办人姜异峰电话****-********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提出。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9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二、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9时。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五、评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

采购人: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阳光路2号

联系人:李静东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经办人:姜异峰、黄鑫华

电话:****-********传真:****-********

项目负责人:姜异峰

电话:****-********传真:****-********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1-13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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