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晁峪段观景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10国道晁峪段观景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0国道晁峪段观景台建设工程已由宝渭发改发【2016】2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市渭滨区文化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文化广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310国道晁峪段 2.2工程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约994.6平方米,建筑面积110.7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521.2平米,绿化种植面积362.7平方米;建设景观构筑物4座(六角亭、牌坊及两座弧形游廊),停车位7个。 2.3计划工期:9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施工图包含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价:预算施工费用约94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报名时请携带公司介绍信、企业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所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并附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公章)报名。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具体执行宝市建招字(2011)12号文件及宝市建规发(2010)88号文件,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审查方法及确定合格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 16日至2016年 1月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在宝鸡市渭滨区招标投标中心(宝鸡市红旗路4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网上售价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规定),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310室 邮 编:721000 联 系 人:杨淑英 电 话:****-******* 电子邮件:********09@qq.com 招标人 :宝鸡市渭滨区文化广电局 地 址 :宝鸡市渭滨区渭工路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 2017年1月16日 |
标签: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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