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商务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商务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商务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 购 单 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二、采 购 项 目:商务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2000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呼和浩特市广播电影电视台。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传媒大厦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我局首届“青城卫士”优秀民警公众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民警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为了进一步提升民警士气,增强队伍凝聚力,助推平安首府建设,我局计划在2017年1月中旬举行首届“青城卫士”优秀民警评选颁奖仪式,由电视台录制播出,预算经费为20万元整。由于我局在2016年与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签订协议,联合开办法制类节目《青城警务报道》,合作期为三年,本次“青城卫士”评选活动是依托《青城警务报道》来完成的,并且时间紧迫、情况特殊、形式特殊,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
专家听取了项目情况介绍,查阅了相关文件,对本次技术方案进行论证,结论如下: 王强:呼市公安局“青城卫士”评选颁奖仪式录制单位拟选择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做为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一、呼市广播电视台是呼市首府地区的主流电视媒体,信号覆盖全市政辖区及周边盟市、旗县等地区,是呼市公安局长期合作伙伴,对公安局相关业务较为熟悉,且与公安局签订了《青城警务报道》栏目合作协议,时间从2016年-2018年。评选“青城卫士”需依托《青城警务报道》中的先进人员及事迹来完成。二、该项目时间紧迫、情况特殊、形式特殊,且资金较少。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具有唯一性。讨论结论:该项目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姜丽: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与呼市公安局长期合作《青城警务报道》栏目。呼市公安局首届“青城卫士”优秀民警公众评选活动的开展是依托《青城警务报道》开展的评选活动。而《青城警务报道》又是呼市公安局与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长期合作的栏目,且由于时间紧迫、情况特殊、形式特殊,所以选择呼市广播电视台是理想和唯一的选择。呼市广播电视台又以一台颁奖晚会20万元的优惠价格报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31条第1款,该项目具有唯一性。讨论结论:该项目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郭锐: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是首府地区主流电视媒体,信号覆盖全市行政辖区及周边盟市,包括了新闻综合频道、都市生活频道、影视娱乐频道。呼市公安局与呼和浩特电视台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16年2月份呼市公安局与呼市电视台签订了三年的合作协议。旨在展示首府公安形象,营造和谐文明平安的社会环境。依托警务报道栏目开办的“青城卫士”评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次委托呼市电视台录制“青城卫士”颁奖活动,金额贰拾万元整。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具有唯一性。讨论结论:该项目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相关文件审阅后,认为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行。 论证小组专家:

姓名单位职称
王强内蒙古移动公司高级工程师
郭锐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级会计师
姜丽内蒙古建信公司高级工程师
公示期限: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3日。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解志贤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联系人梁彦民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
********.png">专家论证意见 :********.png">1.png
专家论证意见2.png
专家论证意见3.png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17年0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务服务 公安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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