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机场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场北路-310国道)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开封市机场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场北路-310国道)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开封市机场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场北路-310国道)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下称“禹王台区政府”)以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封市机场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场北路-310国道)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汴禹政【2016】19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开封市禹王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2.1项目名称:开封市机场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场北路-310国道)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开封城区南部,是连接开封南北片区的城市主干道,北起机场北路,南至310国道,全长2913.6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0米。路面面积为147532平方米;涉及到桥梁1座(3040平方米)。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3.1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5年(含建设期2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本项目合作期限依据后期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2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合计287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94万元(包括前期费用110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22万元、征地拆迁费用11470万元)、预备费2381万元、建设期利息2554万元。
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暂定为28747万元,即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用计算基数暂按28747万元。本项目的项目全部建设成本以政府审计部门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确认的数额作为政府方支付服务费的唯一依据。
3.3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开封城区南部,是连接开封南北片区的城市主干道,北起机场北路,南至310国道,全长2913.6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0米。路面面积为147532平方米;隔车带绿化面积为23715平方米;涉及到桥梁1座(3040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雨污水管道、路灯照明、景观绿化、桥梁、公交车停靠港湾、交通管理控制设施、电力管沟及其他综合管线等。
3.4 项目地点:开封城区南部,北起机场北路,南至310国道。
3.5 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6 回报机制:
本项目是无收费的市政道路,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项目公司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道路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并在运营维护期为本项目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照明、绿化、交通等提供维修养护服务,通过获得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为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来源,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积极性,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需将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区财政一般预算。
4. 申请人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4.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独立企业法人,或由不同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设单位,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叁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4.3.2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申请人在中国境内至少有一个合同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业绩。
4.3.3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4 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并提供能证明申请人有财务能力实施本项目的信贷支持的证明文件。
4.3.5企业信誉要求:
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3.6其他要求:
(1)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资格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使用,本项目申请人需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近三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设单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叁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 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主体要求和企业信誉要求;联合体应满足业绩要求和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净资产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财务实力要求;联合体成员之间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的净资产按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子公司的净资产按子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计算。
5. 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9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登记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采购人:开封市禹王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开封市五一路21号
联系人: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冯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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