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1550外调制光发射机、1550光放大器、小型光接收机供货及服务入围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1550外调制光发射机、1550光放大器、小型光接收机供货及服务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A
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1550外调制光发射机、1550光放大器、小型光接收机供货及服务入围招标
1. 招标条件
为保证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550外调制光发射机、1550光放大器、小型光接收机供货及服务”入围单位,招标人为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有投资,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及预计采购量:
分包一:1550外调制光发射机 100万元;
分包二:1550掺铒光放大器及切换开关 100万元;
分包三:铒钇大功率光放大器 100万元;
分包四:小型光接收机 200万元。
2.2供货时间:双方确认订货通知后7天内交货。
2.3实施地点: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具体地点由招标方指定。
2.4招标范围:1550外调制光发射机、1550掺铒光放大器及切换开关、铒钇大功率光放大器、小型光接收机,同时提供该产品的系统培训、售后服务。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2.5质量保证期: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分包一: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的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分包二: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
分包三: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的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分包四: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出具能证明企业注册资金的文件;
3.3分包一、分包二和分包四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系列的广电总局入网证,分包三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广电总局检测报告;
3.4分包一、分包二和分包三的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内有不少于两家省级有线电视单位的良好使用情况证明,分包四的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内有不少于三家省级有线电视单位的良好使用情况证明(以2015年至2016年加盖公章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或用户报告以及相关签章为准,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备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0日,北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3号广电大厦1707室。
4.3招标文件售价及检测费
分包一:招标文件800元/份,检测费3500元,售后不退;
分包二:招标文件800元/份,检测费3200元,售后不退;
分包三:招标文件800元/份,检测费3200元,售后不退;
分包四:招标文件800元/份,检测费6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寄送投标设备检测样品,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检测费汇入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账户。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3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2-9楼),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3号广电大厦1707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开户单位: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
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传真:***-********
邮箱:********6@qq.com">********6@qq.com
开户单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红五路分理处
8、投标样品要求:
(1)分包一
送检样品:提供外调制1550光发射机样品1台,输出波长1550±5nm;
分包二
送检样品:机架式EDFA光放大器1台;
开标当日送开标现场样品:模块式EDFA光放大器样品1台及相应平台样品1个,光切换开关样品1台;
分包三
送检样品:铒钇大功率光放大器1台,16路输出;
分包四
送检样品:提供小型光接收机样品1台。
(2)所有样品必须贴上标签,标签上清楚地标明投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货物名称及制造厂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材料来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3)样品应附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4)所递交的样品应便于检测,并作为评标参考。除正常检测外,还可能对样品进行拆装检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可能造成的样品损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对此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5)送检样品于2017年2月17日前送到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2条真武家园4号楼B133,王胜利(131*****227)收。
(6)如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中标单位的投标样品全部交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留存。
10、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样品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逾期未领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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