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台地生猪定点屠宰厂PPP第二次招标公告

玉山台地生猪定点屠宰厂PPP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受磐安县农业局委托,将对磐安县玉山台地生猪定点屠宰厂PPP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拟对邀请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16-GK-041-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备注

1

磐安县玉山台地生猪定点屠宰厂PPP项目

1


0

详见招标文件

参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

1、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 2.社会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3.社会投资人投入本PPP项目资本金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社会投资人应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不含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资金)。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1.2.4社会投资人应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5.社会投资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①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2017年1月1日后开具的,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②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③被区县级及以上建设、财政及公共资源交易等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或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的。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 2.社会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3.社会投资人投入本PPP项目资本金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社会投资人应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不含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资金)。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1.2.4社会投资人应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5.社会投资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①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2017年1月1日后开具的,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②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③被区县级及以上建设、财政及公共资源交易等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或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的。

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PPP项目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制。实施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或平台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时间、地址及方式等

1、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地址:本网页公告附件下载或联系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3、方式:网上下载

六.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时间

申请提交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00 至2017年2月8日上午9:00

上午:9:00

下午:0

七.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地址

八.资格审查时间:

九.资格审查地址: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十.其他事项:

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表及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原件;2.报名单位简介;3.国内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4.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自然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为复印件,其它均需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材料提交一份,装订成册。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2、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资格预审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媛媛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2、采购人名称:磐安县农业局

联系人:杜立其

联系电话:138*****005

传真:138*****005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新里路1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施尚海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街8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屠宰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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