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炉水平烟道、回料系统,6#炉空预器、水平烟道、一级蒸发管、回料系统维修更换(第二次)招标公告
5#炉水平烟道、回料系统,6#炉空预器、水平烟道、一级蒸发管、回料系统维修更换(第二次)招标公告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5#炉水平烟道、回料系统,6#炉空预器、水平烟道、一级蒸发管、回料系统维修更换(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5#炉水平烟道、回料系统,6#炉空预器、水平烟道、一级蒸发管、回料系统维修更换项目已由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炉水平烟道、回料系统,6#炉空预器、水平烟道、一级蒸发管、回料系统维修更换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备案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5#炉水平烟道、回料系统,6#炉空预器、水平烟道、一级蒸发管、回料系统维修更换项目。
2.2招标范围:(一)拆除以及更换6#炉一级蒸发管全部管屏,单屏更换以上联箱管接头至下联箱管接头为止,包含其全部的防磨瓦。新制作、安装一级蒸发管,蒸发管管屏制作以锅炉制作图纸为准,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施工更换的方案。
(二)6#炉空气预热器的维修更换内容包括一、二次空预器新管箱制作、安装,二级空预器内外空气联通箱的制作、更换、安装;原一、二次空预器拆除,烟风管道部分拆除及更换安装,空预器及烟风管道保温等,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处理。
(三)拆除并制作、更换从6#炉一级空预器进风段底部至布袋除尘器进口段的跨道路的水平烟道的钢板、保温层,包含其连接的非金属膨胀节和防爆孔。烟道上需开设的人孔以及取样孔则按照原样恢复。
(四)6#锅炉从旋风分离器入口端至旋风分离器出口端,揭除旋风分离器顶盖,进入旋风分离器内部拆除原报废挂砖,对拆除部分重新浇注。
(五)5#锅炉从旋风分离器入口端至旋风分离器出口端,揭除旋风分离器顶盖,进入旋风分离器内部拆除原报废挂砖,对拆除部分重新浇注。
(六)拆除并制作、更换从5#炉一级空预器进风段底部至布袋除尘器进口段的跨道路的水平烟道的钢板、保温层,包含其连接的非金属膨胀节和防爆孔。烟道上需开设的人孔以及取样孔则按照原样恢复。
(七)根据招标人提供的JPG格式的图纸,转换为正式施工图(如该设备为特种设备,投标人需完善相关报审手续)。
(八)投标人为本标段所使用的钢材(钢板、管材、型钢等),必须使用重钢、攀钢、宝钢、武钢、太钢等国内知名厂家生产的钢材;耐磨耐火浇注料,应采用 北京通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天达实业万方有限公司、无锡市宜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厂家生产的材料,供货时提供材质证明书。
(九)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6月15日
2.5.1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设备制作(一级蒸发管、空预器等主要设备),并运至招标人现场;
2.5.2 6#炉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从招标人发出书面现场进场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6#炉现场拆除、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等,满足生产运行条件;
2.5.3 5#炉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从招标人发出书面现场进场通知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5#炉现场拆除、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等,满足生产运行条件;
2.5.4 5#炉、6#炉现场拆除、设备安装等工作按照单台锅炉分别实施,具体各台锅炉(设备)进场拆除、安装等时间,以招标人发出书面现场进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3.2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维修I级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座三楼招标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4)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注:以上除介绍信收加盖章单位鲜章的原件外,其他资料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JPG格式)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员工培训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
邮 编:646605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座三楼招标部
邮 编:610042
联 系 人:杨女士、谭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17年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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