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精伊霍线(机务设备、特种设备、汽车衡等设备)招标补遗书

新建铁路精伊霍线(机务设备、特种设备、汽车衡等设备)招标补遗书

新建铁路精伊霍线房屋及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设备

(机务设备、特种设备、汽车衡等设备)

招标补遗书

招标编号:乌铁招标2008-08、09、10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补充和说明,在投标过程中与招标文件起同样的法律效用,应归属于招标文件,但不编入招标文件。对于本次未解答的问题,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自行处理,招标人不再做解释,请谅解。

一、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人须知中1.8.4要求:投标人随投标书报送技术商务分册、报价分册、资格后审申请书全部内容的“爱国者U盘”,请问“爱国者U盘”能否用光盘代替?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是“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付支票”;而新、旧招标公告是“投标保证金每标包20000元(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到帐,汇款地址同上)”,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要求电汇,哪个为准?如果是保函,我们银行的格式会与客户要求的格式有些差异。

答复:按招标公告地址在开标前五个工作日电汇到帐。

3、资质要求的第2点“投标产品如铁道部有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MA检验报告、 CRCC认证证书、产品技术鉴定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叉车有要求吗?如果有,MA检验报告、CRCC认证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具体何指?我们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过期,新的证月底如果拿不到,旧证能先替用吗?新证拿到会在给客户审核。

答复:叉车不要求;携带旧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新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即可,供货前必须提供有效原件备审。

4、付款方式是什么?

答复:预付款10%,其他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5、合同条款中需澄清的内容:

1) 5.8条中,验收标准请明确在多少天内完成.

2) 关于合同价款结算,我司明确表示,应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的一周内,支付我方30%预付款.

3) 买方应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付款条款进行付款.

4) 留5%的质保金,可否以银行保函形式接受。

答复:2)预付款10%;3)、4)按合同执行(机械设备采购标准合同格式)。

6、廉洁承诺书在商务技术标中,还是价格标中体现,还是单独体现?

答复:无需编制在投标书中,如若中标,须按该格式同一局签订。

7、评分标准应体现在同一层次上,因我司进口品牌与国产品牌价格及品质、技术都有相当大的差异性,评分标准应该在同一个档次上才能体现公平,进口组装叉车与国产叉车不在同一档次上,用同样的价格扣分标准显然有失公平,故在评分时按进口和国产两种基准分别进行评分。另外,即使是进口车与进口组装车(国内有厂),因其技术不同,价格也相差甚大,也在一个档次上评分也显不公。例如,机械传动的国产车是第一代叉车,液力传动的进口车是第二代,静压传动的进口件及组装车(厦门建厂)第三代只有德国的林德叉车,是世界独一家,专利技术,其四大总成免修,价格就高。

所以,三个档次的叉车在一个评分标准上打分,能显示公平吗?请专家考虑。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二、技术问题

(一)机务设备

8、请明确供货期;

答复:供货期应由乌局精伊霍线建设指挥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来安排。

9、请明确货物安装地点;

答复:伊宁机务段。

(二)特种设备

10、关于TZ1电动起重设备招标文件商确函

①招标文件中电动防爆单梁悬挂起重机 BLX0.5t-4m A5D

防爆等级应为dⅡBT4  dⅡBT(原) 

总功率应为1.8KW1.6KW(原)

②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QD10/3.2t-13.5m A 5

总功率应为23.5KW22.8KW(原)

③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 BLX1t-5.5m A5D

总功率应为2.5KW2.2KW(原)

以上为机械设备基本技术条件要求与产品图样不符之处,我公司建议改成以上参数(如上),请来函确认。

答复:防爆等级满足技术要求,总功率不小于设计功率,不大于5%即可。

11、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只有CPC20叉车的技术文件,没有C30叉车及电瓶车的技术要求;

答复:正在整理中,随后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12、叉车等设备是整套设备,成本费用是用贵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分解时,很难分解,很多项目是对成套设备不适用的,而且每一家的材料差异很大,分项中也很难看出差别具体在什么地方,所以还是认为贵单位的价格分解对工程项目可能适用,对成套设备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13、招标公告标包3(内燃叉车)第四项CPC20,Q=2T 是否为2吨汽油叉车?

答复:该型号叉车为2t内燃柴油叉车。

14、招标公告中叉车总台数为45台,但在招标文件中未有台数体现,是否台数不变。

答复:不变。

15、在招标文件第15页CPC20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A、轮胎类型 充气胎 我们的H20D-03只能配实心胎客户能接受吗?

B、最大起升高度 3000mm;外形尺寸(高度为货叉落地后高度) 2531X1150X1975 从字面上理解2531是车的长度,含货叉吗?1975应该是高度,是否受客户使用工况限制对车的高度有特殊要求?

C、如果同时招标其它车型,它们的主要技术参数呢?我们的叉车能满足工况要求吗?

答复:正在整理中,随后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16、CPC20和CPC30是国产车型号,应我司是进口品牌,所以应以“内燃3吨叉车”“内燃2吨叉车”字样出现在招标文件中为好。

答复:招标文件中的设备型号为设计参照型号,投标单位按本单位满足设计参数的型号投标。

17、质保期要求是多长时间?

答复: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三)汽车衡、轨道衡设备

18、请明确轨道衡项目为断轨还是不断轨;

答复:单台面不断轨。

轨道衡技术标准

1、称量范围:节重小于100吨的标准轨距的四轴货车

2、最大称量:150t

3、精确度等级:满足国家JJG234-1990 <<动态称重轨道衡检定规程>>标准

4、计量方式:动态联挂,双向全自动转向架计量

5、轨道衡称量速度范围:5-30km/h

6、适应环境温度、湿度条件:

室外设备 室内设备

环境温度 -45℃~+65℃ 0℃~+40℃

相对湿度 ≤95% ≤85%

7、防雷标准:具有二级防雷措施,并需考虑车站轨道电路影响;

8、采用不断轨结构,不断轨轨道衡非计量时通过速度不限;

9、适用电源条件:AC220V(-20%~+15%)、50Hz交流电源。

10、配备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11、自动检测整车重量、前后转向架重量;

12、动态监测通过列车中每节车的重量及超载情况;

13、可设置和存储车号,车型、收发货单位,货物名称等;

三、另须补充说明内容:

1、汽车衡技术参数更正如下:

顺号

产品名称

型 号 及 规 格

单位

数量

最大称重

称重方式

附注

设置地点

1

汽车衡

100t 加长18m

1

100t

静态整车计量

称台规格:3.4m*18m

伊宁货场

2

汽车衡

100t 长16m

2

100t

静态整车计量

称台规格:3.4*16

水定、霍尔果斯货场

3

轨道衡

GCU-100不断轨动态轨道衡

1

150t

动态联挂,双向全自动转向架计量

计量车速:5-30km/h。单台面不断轨

伊宁货场

2、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 一、合同定义 3、履约担保”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按中标合同价的10%向招标人提供一笔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履约保函格式规定如下,如若中标须按本格式提交(见后附件);

四、其它事项:

1、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由投标人均摊,为RMB 600元/家(机务设备)及350元/家(特种设备、汽车衡轨道衡设备),缴款方式:

①电汇。请各投标人于3月20日前电汇至

开户名: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帐 号:140*****122

开户行:乌鲁木齐工行铁支

②现金。请各投标人于3月20日10:00~12:30及15:30~17: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铁路局12街工会综合楼4楼(乌铁局精伊霍铁路建设指挥部计划部)办理缴款手续,联系电话:0991-*******

2、在3月24日、25日递交投标书(技术商务分册、报价分册、资格后审申请书)时须提供《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如报名时仅附传真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特种设备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则,以上资料及证件缺一不可,否则按弃标办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中铁一局集团新建铁路精伊霍工程指挥部

乌铁局精伊霍铁路建设指挥部

2008年3月10日

附件: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致: 中铁一局集团新建精伊霍铁路工程指挥部

(以下简称招标人)(买方)与中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中标人)签订新建铁路精伊霍线房屋及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物资(标包名称)的买卖合同,由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承担(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运输、交付、服务工作。

根据您方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按规定时间、金额提交一份您方能认可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本行同意为中标人出具该保函。

本行在此代表中标人,向你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履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行即予无条件支付,不要求你方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

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动、修改、补充、都丝毫不能免除本行对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

本保函的担保期限为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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