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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予以公示。

一、采购单位: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G01ZC27

三、采购项目名称: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四、拟采购内容:

本项目承接主体主要负责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3100万元。建设内容为:(1)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韶关市浈江区),包含大塘水、下陂水(高背顶段)、大富河(大王冲段、大岭段)、铣鸡坑水、靖村水、坳背水等6个子工程项目;(2)韶关市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包含浈江区犁市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浈江区十里亭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浈江区花坪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3)浈江区病险山塘维修加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子项目共30宗:乐园镇2宗、新韶镇4宗、十里亭镇7宗、犁市镇16宗、花坪镇1宗。

五、项目预算(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主要是浈江区中小河流治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其目的为了促进高效农业迅速发展,能改变项目实施地周边的环境状况,防灾减灾,有效改善当地的饮水卫生安全状况,是带动周边农业发展的重点政策机制,对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灌溉、农村饮用水安全及农业水利化进程有着重大意义,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由于该项目时间紧,建设任务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现拟由韶关市浈江区鸿通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单位,负责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融资、投资及管理。

2. 韶关市浈江区鸿通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基础设施和政府授权的项目投资,该公司了解并熟悉项目情况,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能够按要求完成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协调好各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和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韶浈府函〔2016〕58号文要求,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韶关市浈江区鸿通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人民路北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蒋大粤 工作单位:韶关市茂恒机电有限公司 职称:水利水电工程师

意见: 浈江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公共服务性质,韶关市浈江区鸿通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对该项目的各种情况都比较熟悉,这样能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能较好的完成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协调等工作。因其具有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姓名:杨怀值 工作单位:韶关市众力水轮发电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职称:机械工程师

意见:该项目是浈江区中小河流治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属于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工程,政府购买融资服务。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承接主体融资。韶关市浈江区鸿通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熟悉,自身有很好的建设管理经验,融资能力强,有利于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 因该项目的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林徽 工作单位: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称: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

意见: 该项目是浈江区中小河流治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程,能改变项目实施地周边的环境状况,防灾减灾,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生产水平。项目时间紧,建设任务重,有一定的特殊性;韶关市浈江区鸿通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了解并熟悉该项目情况,该公司有利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因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鉴于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加快实现该项目的建设和推进工作,专家组一致建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11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

(三)财政部门:韶关市浈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基础设施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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