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卓同施招审字(2005)第015号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圳上至淡溪公路工程,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同安区莲花镇圳上至淡溪公路全长3.5公里,公路等级四级,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总投资约388.00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 8月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05年12月完成,工期: 4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区、镇、村自筹
2、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足够资金和能力来履行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统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05 年7 月 29日至 2005 年8 月 2日,每天上午9:00 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17:00 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仍可到厦门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地址: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6、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额为柒万元人民币,采用保证金方式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投标金缴交凭证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招标人的保证金银行帐户资料:帐户: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 开户行:农行厦门同安支行;帐号:***************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申请书于 2005年 8 月
19 日9:30前送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交给招标人。迟到的投标文件和申请书将被拒绝。
8、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本次招标的联系人:陈庆祝、庄碧珠 电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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