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检修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石化检修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扬子石化检修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检修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计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关于扬子石化检修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扬司计[201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扬子石化检修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检修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2.2建设地点:扬子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新建综合厂房、变电所、大型设备制造及清洗场地、乙类库房等。
2.4为扬子石化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手册,项目的质量、HSE、进度、投资管理,项目组织协调,设计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试车,项目中间交接,工程结算,并配合项目审计、资产交付相关工作,验收管理等技术服务。
2.5建设投资:2928.67万元。
2.6计划工期:
266天,开工日期: 2017年3月10日;交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 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3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有类似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6)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纠纷,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有类似项目执业业绩。
(2)项目负责人(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有类似项目执业业绩。
3.4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ing.sinopec.com)(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
(3)凡在线下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售后不退。招标人不邮购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提供扬子石化财务开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提供此项信息)。
4.4图纸押金 / 元,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招标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开户行: 工行南京大厂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2月10日8时00分至9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2月10日9时45分。
6.3递交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扬子石化HSE楼2楼开标室。
6.4递交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扬子石化HSE楼2楼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2月10日9时45分。
7.2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扬子石化HSE楼2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扬子石化HSE楼2楼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邮编:210048 ;
联系人:郁雪松 ;
电子邮箱:yuxs.yzsh@sinopec.com 。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
2017年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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