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招标条件
普洱市工业园区绿色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已由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政复[2016]255号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目前
普洱市工业园区绿色循环经济示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招标编号:PC[2017]CS002号)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是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6">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普洱市工业园区绿色循环经济示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1.2项目编号:PC〔2017〕CS002号
2.1.3建设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木乃河工业园。
2.1.4建设内容:一是木乃河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场地平整;主干道道路工程(含人行道、绿化带)(平均宽22米)2000米;次干道道路工程(含人行道、绿化带)(平均宽14米)8000米;给水管铺设工程10000米;污水管网铺设工程10000米;雨水管网铺设工程8000米;通信网铺设工程10000米;部分10KV架空线及配电装置10000米;河道改造2000米。二是绿色节能屋顶分布式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三是园区后勤保障、企业服务平台等服务设施建设。四是标准化厂房10.25万平方米(其中A区建筑面积9.78万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0.47万平方米)。
具体建设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设计批复为准。
2.1.5技术标准:本项目各部份建设技术标准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1.6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合作期12年。
2.1.7投资估算:工可估算总投资41039.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房建筑安装工程30641.46万元、场地平整30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57.14万元、贷款利息2603.36万元,预备费1137.5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竣工验收后政府审定或核准的金额为准。
********7">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对
普洱市工业园区绿色循环经济示范PPP项目进行投资,政府或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组建项目(SPV)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注入。
2.2.2运作模式: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
2.2.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2.4项目移交:合作期限满后,项目公司应以良好的运营和维护状态将全部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普洱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移交准备工作在合作期限满前12个月开始。
********8">3.申请人资格要求
********9">3.1资格条件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1.2申请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1.3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0">3.2财务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28000万元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承诺函;2015年年末资产不低于10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9000万元,提供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3.3业绩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少有2项投资金额在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或投融资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2">3.4商业信誉
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资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申请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企业信用查询记录。提供以下网址之一的查询证明材料。信用云南网站的“诚信名单”栏目(http://www.yncredit.gov.cn/ync/cxmd/)、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ynaic.gov.cn/notice/)、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3">3.5项目经理资格
申请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3.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家。
3.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第3.1款的相应要求。
********5">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合格数量3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有资格正式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能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进入竞争性磋商环节。磋商小组组织磋商并选出成交候选人,经磋商谈判后由采购人确定成交申请人。
********6">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法: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
普洱市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政务中心)四楼4177窗口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7">5.1获取时间:
2017年
1月
17日至
2017年
1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
2017年
2月
10日
08时
30分至
09时
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09时
30分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普洱市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2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普洱政务服务网(www.pezw.gov.cn)等媒体上发布。我中心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8. 其它补充事宜
8.1项目授权主体:普洱市人民政府
8.2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8.3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8.4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8.5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设施或任何其它重要资产。
8.6履约保证: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磋商担保,但参加本项目磋商需按要求提交磋商担保(不超过项目估算金额的2%)和履约担保(不超过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者资产评估值的l0%)。
8.7监督单位:普洱市财政局 电话
****-********;
8.8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及时发布,请各申请人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
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0">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木乃河工业园
邮编:665000 联系人:杜加明 电话:
139*****573 代理机构: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普洱市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政务中心)
邮编:665000
联系人: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电话:0879—
******* 传真:0879-
*******2017年
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