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COF20170050开远市凤凰谷养老养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YDCOF20170050开远市凤凰谷养老养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开远市凤凰谷养老养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开远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开远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开远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409.82亩,其中:其中:新建养老社区占地127.41亩,改造植物园建设候鸟型养老服务区占地面积为282.41亩。总建筑面积为96768.94平方米,其中:新建医护功能区建筑面积为90145.74平方米(含养老服务公寓51484.86平方米,老年健康管理中心30478.88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8182.00平方米),改造候鸟型养老服务区建筑面积为6623.20平方米。
2.2项目地点
开远市热带植物园片区。
2.3采购范围
2.3.1采购内容:开远市凤凰谷养老养生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3.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3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作,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及移交。
2.3.4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合作期限为30年(2年建设期,28年特许经营期)。
2.3.5股权机构:项目总投资为44022.36万元,资金来源由权益性投资和项目公司债务融资组成,具体结构为:资本性权益投资为13214.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出资3964.20万元,占股30%;中标的社会资本出资9249.80万元,占股70%;项目公司债务融资30808.36万元,占总投资的70%。
2.3.6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混合模式,即项目公司通过收取养老服务费(包括床位费、护理费等)获取稳定的收入,经营期内的收费收入不能覆盖社会投资人投资回报率的,由政府对缺口部分进行财政补贴。
2.3.7在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作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含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市民政局或开远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许可及履约合同情况良好;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和偿债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2015年末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资金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可用项目资本金不低于¥5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存款账户不少于¥5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资金时点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3.4信誉要求:过去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并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需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3.7.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资协议,明确约定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7.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上述主体要求和企业信誉要求;
3.7.3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净资产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财务实力要求;
3.7.4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才可能通过资格预审。如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公开招标。
4.2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4.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申请时),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小写¥100.00元)。不邮购,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4日08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 00 分至08时 3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http://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hhzy.net)、开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y.h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远市民政局
地址:开远市环雅南路37号
邮政编码:661600
联系人:付建忠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万宏路万宏国际奥斯迪商务中心15楼
联系人:谭玉奉、陈智强、王婕
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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