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商务局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物流体系运营服务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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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商务局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物流体系运营服务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物流体系运营服务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6-12-12-167}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政采(公开)0115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乌兰浩特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与运营及管理项目1合格*******
2乌兰浩特市农产品销售终端服务站(社区电商服务站)建设与运营及管理项目1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二)其他资格要求:
  1. 运营服务商需具有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质;
  2. 第一标段:具有从事物流、快递企业或相关专业的业务的经验;
第二标段:服务商需具有从事城市零售(农畜产品、土特产品、日用品)行业能力及经验;
(3)具备前期资金垫付能力或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建设内容与标准
第一标段:乌兰浩特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与运营及管理项目
1、建设规模
建设5个镇级服务站、45个村级服务站。其中,村级服务站经营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镇级服务站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上网条件,自愿加入并开展电商快递物流等综合服务业务;统一门头、室内装修,统一配置智能终端一体机和邮包存储架等设备设施,统一所有服务业务标准,并提供建站、运营及管理服务,能为全市电商企业提供开放性电商服务。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需提供如下业务
(1)快递物流服务(2)农产品供求信息咨询服务(3)农产品购销服务(3)网上代购、代卖服务(4)存缴取等便民服务
3、建设与服务期限
  1. 要求4个月内完成5个镇级服务站、45个村级服务站。
  2. 负责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运营及管理等公共服务。
第二标段:乌兰浩特市农产品销售终端服务站(社区电商服务站)建设与运营及管理项目
1、建设规模
建设数量50个;要求所有城市社区服务站在社区内或社区周边;经营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具备上网条件;社区电商服务站需开展电商物流等综合服务业务并规划不少于15平方米的本地农畜产品销售区;统一门头,室内装修,统一配置智能终端一体机和邮包存储架等设备设施,统一所有服务业务标准,能为全市电商企业提供开放性电商服务。
2、农产品销售终端服务站需提供如下业务:
(1)本地农畜产品、土特产品销售服务(2)农特产品网订店配、网订店取O2O业务(3)网上代购、代卖服务(4)存缴取等便民服务
3、建设与服务期限
(1)要求4个月内完成50个城市社区服务站点建设。
(2)负责城市社区服务站建站、运营及管理等公共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科(原兴安盟公安局)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联系人、邮箱、电话、传真),并携带U盘。
请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原件参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在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企业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内容或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或发送电子版(澄清函或质疑函电子版应为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发送电子版的投标企业应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相关函件是否收到)。
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补遗等相关函件,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ggzy.xam.gov.cn)。各投标单位应以邮件形式(电子版应为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回函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确认。联系人:王曦联系电话:****-*******139*****785 邮箱:********4@qq.com">********4@qq.com
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天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v.xam.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2月20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2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2月20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2标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科右前旗阳光嘉苑门市

邮政编码

137400

联系人

徐丹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  号

150*****664********9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商务局

地  址

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

137400

联 系 人

李海霞

联系电话

151*****724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7日

标签: 服务商 运营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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