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一期A组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一期A组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一期A组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一期A组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本项目物业用途为安置房小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一期A组团;
2、项目地点:北峰街道霞美社区,紧邻福厦高铁泉州站前商务区。
3、基本情况: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
项目 | 数值 | 单位 | |||
总建筑面积 | 98536.84 | 平方米 | |||
其 中 | 计容 面积 | 计容总面积 | 81711.32 | 平方米 | |
超市 | 843.20 | 平方米 | |||
商场 | 4053.29 | 平方米 | |||
店面 | 6687.49 | 平方米 | |||
会所 | 1154.71 | 平方米 | |||
住宅 | 67817.04 | 平方米 | |||
公共服务设施 | 1155.59 | 平方米 | |||
不计容 面积 | 不计容总面积 | 16825.52 | 平方米 | ||
地下室 | 14837.33 | 平方米 | |||
物业管理用房 | 454.5 | 平方米 | |||
架空停车 | 1073.79 | 平方米 | |||
附属构筑物 | 557.21 | 平方米 | |||
人行通道 | 59.49 | 平方米 | |||
建筑占地面积 | 7145.84 | 平方米 | |||
总停车位 | 位 | ||||
其 中 | 地下停车位 | 290 | 位 | ||
地上停车位 | 约20 | 位 |
●设施设备情况
1、电梯:14部,
2、柴油发电机:自启动柴油发电机1台
3、变配电房:2间
4、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智能化工程:电话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楼宇对话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泉州市,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正式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
2、如投标单位较多,采取招标预审,预审依据以下权重取总分前5名入围:①信用等级1A得5%,2A得10%,3A得15%;②物业服务资质二级及以上的得15%,三级得10%;③取得三项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得30%,取得其中1-2项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④两年内泉州地区所管住宅小区项目面积权重20%,从10万㎡起得10%,每超过5万㎡加5%;⑤管理项目无投诉记录(以当地主管部门记录在案为准)得10%;⑥两年内有接管泉州地区安置房住宅小区项目权重10%。
三、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要求收费报价,其收费标准如下:住宅为1.2元/㎡·月;超市、商场、店面、会所等商业为1.6元/㎡·月;公共服务设施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公按住宅标准1.2元/㎡·月收费,其余公共构筑物部位不收费。
2、在两年期限内,物业服务企业按原泉价【2011】126号文的三级标准提供服务,并按1.2元/㎡·月的收费标准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建设单位按70%,即住宅0.84元/㎡·月,非住宅1.12元/㎡·月给予补贴 (补贴支付方式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另议)。
3、在两年期限内,地上车位按50元/位·月,已售地下车位按70元/位·月由买受人交纳物业管理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暂不收取管理费。建设单位对未售地下车位按50%,即35元/位·月给予补贴。
4、利用公共设施收取的广告费、场地费等收入的50%作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运营经营补助,50%归业主大会所有,未成立业委会前由物业服务企业挂账代管。
5、安置房前期物业服务费按照实际管理面积(总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其补贴标准参照丰泽区有关政策规定。两年补贴期限满后,建设单位不再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补贴,物业管理费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向住户收取。其中,第一年、第二年拨付补贴总数的90%,剩余的10%留下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两年届满完成设施设备移交及完成工作交接后退给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所有款项按季度拨付。
6、在两年前期物业管理期限内,丰泽区住建局、北峰街道办事处和霞美社区委会每季度联合对小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第一次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扣当月10%的补贴金;第二次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扣当月15%的补贴金;第三次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解除合同,所服务小区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公司的介绍信;
2、 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公司的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无重大物业服务投诉事件》的书面证明材料;
5、 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7日至2017年元月23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兰台路人才大厦8楼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11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地点: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8日15时。地点: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议室。
八、凡对本次招标有疑问的,请以信函或来人,与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或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联系。
1、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 。
2、 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地址:兰台路人才大厦8楼,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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