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2016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霍城县2016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2016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经霍县发改[2017]11号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霍城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及县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霍城县2016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概况:一标段:三道河乡中心学校综合楼及配套附属工程,建筑面积1305.2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二层。

二标段:清水河镇育英小学校舍维修;清水河镇二道河小学校舍维修;清水河镇农科站小学校舍维修;芦草沟镇中心小学校舍维修;芦草沟镇乌拉斯台小学校舍维修。

三标段:本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各项目学校内;

2.4招标范围:一、二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三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工期要求:一、二、三标段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7年 4月 1日至 2017年 8月 30日 ,总工期15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3.2 一、二标段: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7年 1月 18 日10:30时至2017年 1 月 23日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投标人报名采取 来人方式。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一、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建造师及企业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用户反馈意见表)、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进伊备案手续,社保部门出具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半年内(2016年7月-2016年12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及提供的项目班子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壹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壹份)。

三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证书(至少3个)、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两年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企业进伊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壹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监理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壹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每标段每份售价800元整 ,三标段每份售价500元整 ,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二标段每标段 叁万元整 ,三标段 壹万元整 。

6.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发布于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 (http://www.xj.cei.gov.cn/)。

7. 报名地点: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9-306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城县教育局(盖章)

联 系 人:杨志强 135*****6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冬梅 158*****516

监督单位: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学校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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