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文化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新市文化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攸县新市镇人民政府,该招标项目新市镇文化广场景观工程已由攸发改发[2016]1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攸县集中采购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市镇文化广场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攸县新市镇;
2.2建设规模:包含园建、水电安装、绿化工程等,计划投资额约97万元;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
2.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攸县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人民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 名: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攸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帐 号:******** 0193 9093 8012
请注明“新市镇文化广场景观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0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交易大厅持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安全B证和社保证明资料)。以上①-⑤资料除授权委托书外只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只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15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攸县新市镇
联 系 人:徐先生
办 公 电 话:153*****875
招标代理单位:攸县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易女士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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