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7】010021
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17-HYZF001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随车起重运输车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起至2017年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售后不退。
(4)公示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 2月9日15:00时整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开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计量测试中心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南郊新村161号
联系人:吴海正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D栋302室(中信大厦后面)
联系人:欧阳斌(151*****090) 李灿
电话:0734—*******
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占振华
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帐户
保证金汇至: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
银行帐号:73190 233 411 0401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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