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镇安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项目执行通知,镇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对该县 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镇安县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采购单位:镇安县林业局 3.项目内容:镇安县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A标段:镇安县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封山育林回龙水源作业区3000亩); B标段:镇安县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工造林高峰磨子沟作业区1000亩); C标段:镇安县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工造林永乐安山作业区1000亩); D标段:镇安县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工造林永乐渣家沟作业区1000亩)。详情见相关作业设计。 4.项目预算: A标段30万元;B标段50万元;C标段50万元;D标段50万元。 二、投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三级(含三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各种证照齐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林木种植等内容并在近三年内有园林或林木种植等项目施工业绩、各种证照齐全的供应商。 3.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商家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应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不得参与项目竞标。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应携带下列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2)证照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资质证照(具备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公司提供)。 (3)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内园林或林木种植等项目施工业绩证明(具备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公司除外)。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供应商应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镇安县林业局营林股(镇安县永乐镇后街64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914)******* 3.现场踏勘与答疑: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商家进行现场踏勘。有意参与投标的商家应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对工程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问题,由采购人书面予以解答。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5.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镇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镇安县城前街、新华书店办公楼三楼) ,其中作业设计在镇安县林业局营林股(镇安县永乐镇后街64号)领取。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9:00 7.投标、开标地点:镇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镇安县城前街、新华书店办公楼三楼)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电话:(0914) ******* 联系人:白先生 组织机构电话:(0914)******* 联系人:董先生 传 真:(0914)******* 邮 编:711500 镇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元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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