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EITCL-HT-CZHW-161205

第十四师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EITCL-HT-CZHW-161205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划分:第一包:检验、病理设备采购(481 万元);第二包:手术室、医技等设备(499.15 万元);第三包:放射、腔镜临床类(536.64万元)
1.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卫生局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部分)。
2.发售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10:00-14:00、16:00-19:00(北京时间)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3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和田市西湖酒店昆仑会议室
4.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产品CFDA注册证及登记表;
(7)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均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有较强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9)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对产品提供针对本项目给予的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投标的不必提供。
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须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6. 报名携带资料:1)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CFDA注册证及登记表;5)报名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6)须将上述所需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采 购 人:第十四师卫生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9*****838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怡苑大厦1202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180*****0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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