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3标招标公告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3标招标公告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1854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线路北起南通火车西站西部的平潮镇,经通州区、港闸区、崇川区至终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一期工程全长约39.46km、28座车站(具体以可行性研究批复及业主要求为准)。
2.3标段划分: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共分A、B、C三个包,其中:设计招标A包含设计总体总包标、勘察设计咨询标(以下简称“A包”);设计招标B包含设计土建工点标(以下简称“B包”);设计招标C包含设计系统工点标(以下简称“C包”)。
A包内2个标相互不可兼中、B包内8个标相互不可兼中、C包内3个标相互不可兼中。同时,A包设计总体总包标中标人、勘察设计咨询标中标人不得兼中B包或C包中任何一个标,各包之间兼中关系详见下表。
已中标 | 其他包可兼中标 | 其他包不可兼中标 | 备注 |
A包:某一标 | 无 | B包全部标 C包全部标 | 开标顺序: 先开A包,再开B包,最后开C包。 |
B包:某一标 | 能且只能兼中 C包1个标 | B包其余标 |
2.3.1设计招标A包共划分以下2个标:
(1)设计总体总包标: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指定土建工点、指定系统设计和BIM总体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勘察设计咨询标: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勘察咨询和设计咨询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3.2设计招标B包共划分以下9个标:
标 | 设计范围 |
设计土建工点01标 (已包含在设计总体总包标中) | 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起点01站至04站(4站3区间2出入线) 车站:01站(不含初步设计)、02站(不含)、03站、04站 区间: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起点01站-02站(不含初步设计)、02站-03站、03站-04站 出入线:1出入段线、1出入场线 估算造价约17.2亿(扣除已完成的部分设计,折算造价约12.3亿) |
设计土建工点02标 | 04站(不含)至07站(不含)(2站3区间) 车站:05站、06站 区间:04站-05站、05站-06站、06站-07站 估算造价约11.8亿 |
设计土建工点03标 | 07站-10站(4站3区间) 车站:07站、08站、09站、10站 区间:07站-08站、08站-09站、09站-10站 估算造价约11亿 |
设计土建工点04标 | 10站(不含)至14站(不含)(3站4区间) 车站:11站、12站、13站 区间:10站-11站、11站-12站、12站-13站、13站-14站 估算造价约12亿 |
设计土建工点05标 | 14站至18站(不含)(4站4区间) 车站:14站、15站、16站、17站 区间:14站-15站、15站-16站、16站-17站、17站-18站 估算造价约11.1亿 |
设计土建工点06标 | 18站至21站(4站3区间) 车站:18站、19站、20站、21站 区间:18站-19站、19站-20站、20站-21站 估算造价约10.9亿 |
设计土建工点07标 | 21站(不含)至25站(4站4区间) 车站:22站、23站、24站、25站 区间:21站-22站、22站-23站、23站-24站、24站-25站 估算造价约12.3亿 |
设计土建工点08标 | 25站(不含)至28站至1号线一期设计终点(3站3区间) 车站:26站、27站、28站 区间:25站-26站、26站-27站、27站-28站至1号线一期设计终点 估算造价约13.6亿 |
设计土建工点09标 | 场段:1车辆段、1停车场 估算造价约13.3亿 |
2.3.3设计招标C包共划分以下4个标:
标 | 设计范围 |
设计系统工点01标 | 通信、信号系统设计 估算造价约10.1亿 |
设计系统工点02标 | 供电系统设计(不含外电源及主变电站) 估算造价约9.4亿 |
设计系统工点03标 | 轨道系统设计(全线正线、辅助线、出入段线、车场线轨道工程和调线调坡测量及调线调坡设计) 估算造价约6.5亿 |
设计系统工点04标 (已包含在设计总体总包标) | 综合监控、FAS、BAS、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车站安检系统、AFC等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OA)、乘客信息系统(PIS)、自动扶梯与电梯系统、屏蔽门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含气体灭火系统) 估算造价约10.8亿 |
招标人保留微调各标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的权利,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招标A包:
2.4.1.1设计总体总包标:
(1)设计总体总包: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含设计总体管理、主体设计协调、设计总包服务及管理)、BIM设计总体、单项设计、全线设计统筹、全线设计规划、整体部署和优化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土建工点设计:设计土建工点01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范围的:建筑、结构、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含气体灭火)、动力照明、设备区装修(不含公共区域装修)、管线综合、管廊设计、地形修测、管线迁改及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规划方案、总体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系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系统工点04标内的设计工作、1号线一期工程未列入设计招标C包中的其他系统(主变电所的土建安装及送变电和外电源设计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规划方案、总体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1.2设计招标A包勘察设计咨询标: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勘察咨询和设计咨询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2设计招标B包: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车辆段和停车场范围的:建筑、结构、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水消防(含气体灭火)、动力照明、场段工艺的设计,设备区装修(不含公共区域装修)、管线综合、管廊设计、地形修测、管线迁改及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正线、车辆段和停车场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规划方案、总体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3设计招标C包: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信号、供电和轨道系统设计及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规划方案、总体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3.2.1设计招标A包设计总体总包标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铁道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设计招标A包勘察设计咨询标申请人须具有①资质、且同时具有②中任一资质的: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c、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d、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e、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3设计招标B包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铁道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4设计招标C包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铁道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3申请人业绩要求:
3.3.1设计招标A包设计总体总包标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设计总体总包、土建工点设计和系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咨询标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咨询业绩。
3.3.2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2、03、04、05、06、07、08标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土建工点设计业绩;09标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车辆段和停车场设计业绩。
3.3.3设计招标C包设计系统工点01标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通信、信号系统设计业绩;02标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供电系统设计业绩;03标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轨道系统设计业绩。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招标A包设计总体总包标: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设计总体总包业绩;
②设计招标A包勘察设计咨询标: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设计咨询业绩;
③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2、03、04、05、06、07、08标: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土建工点设计业绩;
④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9标: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车辆段和停车场设计业绩;
⑤设计招标C包设计系统工点01标: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通信、信号系统设计业绩;
⑥设计招标C包设计系统工点02标: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供电系统设计业绩;
⑦设计招标C包设计系统工点03标: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轨道系统设计业绩。
3.5第3.3款和3.4款中提及的完成同类项目界定:
(1)设计招标A包设计总体总包标同类项目界定:
①项目进展必须是至少已进入不载客试运行阶段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城际铁路、有轨电车、单轨系统,下同)下列设计业绩;
②设计总体总包:作为总体总包设计单位完成过含盾构法施工(盾构区间不短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③土建工点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点设计项目(同时包含车站及盾构区间);
④系统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系统设计项目(至少需包含综合监控、FAS、BAS、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车站安检系统、AFC等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OA)、乘客信息系统(PIS)、自动扶梯与电梯系统、屏蔽门系统,不必为同一条线路);
说明:②、③、④项目不必为同一条线路。
(2)设计招标A包勘察设计咨询标同类项目界定:含盾构法施工(盾构区间不短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咨询业绩(不必为同一条线路),项目进展必须是至少已进入不载客试运行阶段的轨道交通工程。
(3)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2、03、05、06、08标同类项目界定:
①项目进展必须是至少已进入不载客试运行阶段的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
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点设计项目(同时包含车站及盾构区间);
(4)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4、07标同类项目的土建工点设计业绩界定:
同时具有以下两个业绩(可不必为同一条线路)方可界定为一个同类项目:
①具有包含盾构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项目;
②项目进展必须是至少已进入不载客试运行阶段的与地下空间开发同步设计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设计项目。
(5)设计招标B包设计土建工点09标同类项目的设计业绩界定:
①项目进展必须是至少已进入不载客试运行阶段的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
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和停车场设计项目(不必为同一条线路)。
(6)设计招标C包设计系统工点01、02、03标同类项目界定:
①项目进展必须是至少已进入不载客试运行阶段的轨道交通工程下列设计业绩;
②通信、信号系统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信号系统设计项目(不必为同一条线路);
③供电系统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设计项目;
④轨道系统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系统设计项目。
3.6申请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8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月19日至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第6条要求的资料,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1楼111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事宜联系代理公司,联系方式见第10条,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0日9时至2017年2月10日17时,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发布,网址:http://www.ntcetc.cn/ntztb/。
9.其他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申请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并列入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1楼1118室
邮 编: 226001
联系人: 姚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杜先生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3*****08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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