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指挥中心,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情报指挥中心,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无
开标时间:2017-02-0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所属地区:

连城县情报指挥中心,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系统(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建盛(LY-2017)招字031号

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直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yggzy.com.cn)公布的招标公告中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方式缴交,收到款项后,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票据。

5、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 话:****-******* 传 真:****-*******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为通信或广电网络运营商,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电网络运营商除外),投标人应为通信或广电网络运营商县级(市、区)及以上分支机构。

6.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6.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6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6.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7、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2月9日14:30-15: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9日15: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福建省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六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采购会。

9、投标保证金:3.2万元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2017年2月8日17﹕00前缴至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

投标人也可采用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采购单位: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6*****290

地址:福建省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山水饭店背后) 邮编:3662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城县阳光新都5幢2单元706室

邮 编:366200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帐 号:9090 8100 1001 0000 0764 67

监督部门: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预算价(元)

技术指标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1

连城县情报指挥中心,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系统

1项

*******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必须完成全部投标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毕并交付使用。

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指定地点(以合同签订的具体地址为准)。

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本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总价含设计费用、视频传输费用、视频传输设备费用、系统平台接入费、设备费、施工工程费用、取电费等一切工程所需费用,中标人不得另加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5、本项目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配件除外)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卡口 视频监控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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