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精矿竞价招标公告
硫精矿竞价招标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硫精矿竞价销售邀请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A+H股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之一、第二大矿产铜、锌生产企业和重要的钨、铁生产企业。
我公司直属企业紫金山金铜矿2017年计划生产硫精矿300000吨,现拟对2017年硫精矿的销售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确定年度合作单位,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公开竞标。我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次活动,在投标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基础上,以本邀请书约定的竞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
现将竞价销售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竞标时间和地点
1、竞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时。
2、竞标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矿业大楼15楼会议室。
二、标的物的参数
1、标的物名称:硫精矿
2、标的物可供数量约为:30手×10,000吨/手=300,000吨(以湿重计)。
分为五包,每包各6手,每个投标人只能认购一包。
3、实际履行数量按合同期实际产量同比例调整。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缴纳足额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为24万元/包。
2、投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竞得签约购买权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每包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万元/包),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在2017年度合同履约完毕且双方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未竞得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3、本次竞价销售为自愿参与,参与竞价需填写承诺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竞标保证金我公司将不予退还,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竞标资格:竞标过程中有违反本次竞价条款约定的、有舞弊行为的;竞标结束后,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与我公司签约的。
四、竞标方式及数量确定
1、竞标以“每吨度有效硫的单价” 形式进行现场竞标(竞标单位为人民币元/吨度,含17%的增值税,保留两位小数)。
含铁价格及调整方式按本邀请书第五条“合同主要条款”执行。
2、本次竞标采用现场公布投标人报价的形式进行。以投标人现场递交的《硫精矿投标书》为准。投标人的《硫精矿投标书》须有被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本次竞标我公司设定报价范围:6~6.3元/吨度,超出我司设定报价范围的报价无效。如果有效报价少于五个,则本次竞标无效,我公司视情况选择相关客户直接转入商务谈判。
4、投标人的排序:按照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报价相同者,抽签决定顺序。
5、竞得价:以第一名到第五名的算术平均价为竞得价,即硫精矿购销合同中每吨度硫单价的基准价格。
6、中标人:按照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名到第五名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竞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7、本次竞标活动组织方即我公司有权根据竞标活动的意外情况随时取消本次竞标结果而不做出解释。
五、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参照2016年1-11月我公司生产的硫精矿品位情况(仅供参考,具体品位以实际化验结果为准):
l 硫品位主要区间:44%~48%
l 铁品位主要区间:40%~45%
l 水分含量主要区间:6%~8%
2、交货地点、方式与风险、费用承担:需方派车至供方紫金山金铜矿选矿厂仓库自提,供方负责装车及承担装车费用,需方承担产品装车后的运输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和风险。
3、交易数量:按竞标所得数量确定。若供方实际生产量有增减,则按同比例增减。
单个合同实际履行数量=实际产量×(单个合同数量÷所有合同总量)
4、年度合同期限: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供需双方各自派员办理装车、抽样等手续,供方按规定提供过磅单、检验单、结算清单等。
①品质按国家标准,在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化验结果为准。
②数量以供方电子磅称重计量为准。
③称重和化验过程由需方人员到场并签字确认,需方未派员到场的,视同全权委托供方办理。如需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超过国家规定的误差标准的,应在收到检测结果后5天内书面提出,双方根据副样协商或提交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仲裁费用由与仲裁结果的绝对值的误差率较大的一方承担。
6、付款方式
原则上款到发货。需方在每次提货前将预付款以汇款或转账方式付给供方,供方在确认收到预付款项后,根据情况安排需方提货,月底结清货款。需方在供方提货通知单指定期限内提货。
7、结算价格与结算方式
7.1硫精矿结算公式如下:硫精矿折干基重量×硫品位×每吨度硫单价。铁价格符合加(减)价条件的,同时计算加(减)价金额。硫、铁品位符合调价条件的,同时计算调价金额。
7.2每吨度硫单价。实际执行的每吨度硫单价以此次竞得价为准,同时与中华商务网(www.chinaccm.com)每天公布的华南地区硫铁矿酸成交参考价范围的中间价(以下简称“中间价”)挂钩。
以开标日中间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变化幅度不超过±5%(含)时,硫精矿的每吨度硫单价不予调整;基准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硫精矿的每吨度硫单价进行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硫精矿每吨度硫单价调整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的每吨度硫单价=原每吨度硫单价×调整日中间价/基准价
7.3铁矿石现货单价以开标日万德(WIND)数据库公布的福建三明65%铁精粉干基含税到厂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每上升(或下跌)10元/吨,每干吨硫精矿价格上调(或下调)5元/吨。
7.4硫精矿品位的调价条件。
供方的硫精矿中铁品位调价标准如下表:
序号 | 铁品位范围 | 每干吨硫精矿调价(元) |
1 | 铁品位≥40% | 0 |
2 | 39%≤铁品位<40% | -40 |
3 | 38%≤铁品位<39% | -70 |
4 | 37%≤铁品位<38% | -100 |
5 | 36%≤铁品位<37% | -130 |
6 | 35%≤铁品位<36% | -175 |
7 | 34%≤铁品位<35% | -180 |
8 | 33%≤铁品位<34% | -185 |
9 | 32%≤铁品位<33% | -190 |
10 | 铁品位<32% | 硫精矿不计价 |
7.5以上所有价格调整均以供方市场部书面通知(含传真)为准。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2在实际履约过程中,需方未按供方提货通知单指定期限提货的,每逾期一日,需方须按合同总价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供方。需方累计三次未按提货通知单指定期限提货的,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在实际履约过程中,需方未按供方提货通知单约定数量提货的,自供方书面通知(包括传真)催告之日起,需方须支付未提数量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给供方。需方累计三次未按提货通知单约定数量提货的,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在合同期限内存在违约行为的需方,供方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合作资格。
8.5 以上违约金,供方有权直接从需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供方有权向需方追偿。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供货。
9、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廉政责任
供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供方拒绝一切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供方规章制度、有违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供方请需方给予监督、配合,并欢迎需方如实反映可能出现的问题。
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jcsjs@zjky.cn
需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需方不做任何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供方规章制度、有违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尝试。如出现上述行为,需方确认愿意承担供方可能采取的解除合同、依法追索经济损失等措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确认愿意赔偿供方的经济损失并对供方的措施和举动给予配合。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一十日
附件1:
承诺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现承诺我单位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硫精矿竞标活动,完全认同贵公司竞价销售文件的条款,如未按竞标结果签约,将承担保证金被扣收、赔偿贵公司相关损失等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附件2:
硫精矿投标书
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 (单位名称)对贵司2016年1月20日硫精矿的投标如下:
标的物 | 投标数量 (湿吨) | 投标价格 (元/干吨、度) | 备 注 |
硫 精 矿 |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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