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
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已经宝市水办发【2016】6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太白县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依据宝鸡市水利局《关于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水办发[2016]636号),划分为1个独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1Km2。其中:边坡综合防护0.67hm2,梯田田坎治理3.0Km,改造田间道路1.2Km,修建截排水沟0.7Km,修建蓄水池2座,坡面景观林整地工程9.42hm2,停车场生态化提升改造0.05hm2;营造水保林30.8hm2;实施封禁治理159.59hm2,疏林补植1.6万株,设置网围栏2Km;水保宣传导视系统包含设置2座入口形象牌、91个宣传简介牌、45个标语牌、22个提示牌、130个花草牌、1处水保小品和180个灯杆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水利施工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单位及相关人员信息必须在信息平台中有备案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证件:
单位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需为注册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廉洁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9日至 2017年2月4日(春节7天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时,下午14:00-17:00 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2月5日至2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
14:00-17:00 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售后不退。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白县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
联系人:牛俊峰
招标代理人: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中粮国际1#楼1-1204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张小红
电 话:18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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