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减排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减排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商南县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商南县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减排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南县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减排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DZB2017-158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商南县供电分公司
1、联系地址:商南县长新东路126号
2、联 系 人:陈国鑫
3、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 B区
2、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为促进节能减排,结合商南县实际情况,本项目分为两个部分实施,第一部分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第二部分为城市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改造。其中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期限为10年,自改造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人民币********.00元整(第一部分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预算:人民币********.00元整,第二部分城市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改造预算:人民币*******.00元整)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项目用途:县城道路照明设施节能减排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投标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备案的节能服务资质;
5、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产品(LED路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再与其他法人机构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1月20日至2017年01月2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投标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购买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份(人民币),谢绝邮寄,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4日下午2:00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4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2、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倩 康碧涵
3、联系方式:***-********/********转802/814
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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