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物资招标公告

微型消防站物资招标公告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微型消防站物资采购项目
采 购 公 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管理办法》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微型消防站物资采购,主要为设备维修中心、站务中心申购的物资需求。包括:消防队员装备(内含:防护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耐火救生绳、防爆灯、太平斧、安全头盔、消防胶靴)、安全引导员荧光衣、消防斧、消防铁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 供货期:中标单位在收到我方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若非消防队员装备(内含:防护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耐火救生绳、防爆灯、太平斧、安全头盔、消防胶靴)的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货物(应至少含有消防队员装备)的供货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
4.1报名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洪城时代广场2栋海神座601室。
4.2报名时间:2017年01月18日~01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单位介绍信;
4.3.3采购文件费缴费单据原件。
4.3.4报名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4.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采购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由投标人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交至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指定账户中,且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凭缴费单据原件到报名处领取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8.2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8.3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8.4联系人及电话:雷先生、李先生
****-********189*****9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微型消防站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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